分享人:关宏
分 类:财税经济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自2020年9月1日起,分步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推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电子专票因其领用更快捷、交付更便利等优点,得到广大纳税人认可。那么,受票方收到电子专票后,应如何查验其发票真伪?
纳税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以及电子发票监制章有效性。
验证电子签名具体方法如下: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打开已下载的电子专票版式文件,鼠标移动到左下角“销售方”相关信息处,点击鼠标右键,再点击提示框中的“验证”按钮,即可弹出验证结果。
如验证结果为“该签章有效!受该签章保护的文档内容未被修改。该签章之后的文档内容无变更”,表明销售方的电子签名有效。
验证电子发票监制章具体方法如下: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打开已下载的电子专票版式文件,鼠标右键点击发票上方椭圆形的发票监制章,选择“验证”,即可显示验证结果。
此外,纳税人还可以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通过录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发票校验码等字段,对电子专票信息进行查验。
电子发票有时是公司员工收到后交给财务,这个只有复印件,为了防止重复收取,在“建安助手”(www.dd119.cn)的“企业办公系统”中“发票管理”设置了电子发票号码的录入,对于原已收的发票只要录入时有相同的号码即可为已收,不能重复录入,这样就防止了重复录入。大家可以下载“建安助手”,企业入驻即可使用“建安企业办公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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